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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我校共建孔子学院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作者:   编辑:鲜文涛    来源:孔子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12

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孔子学院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满足孔子学院日益增长的汉语教学师资需求,根据国家汉办的有关要求,面向全校启动补充推荐孔子学院外派汉语教师人选。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派岗位

1、美国孟菲斯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

2、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

二、拟派时间及任期

合适的储备人选将于2018年8月派出(具体时间以孔子学院要求为准),任期一般为2年。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汉办的要求,孔子学院汉语教师任职基本要求是: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体育、艺术等专业学习背景。

(2)具有2年以上教龄,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条件

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美国孟菲斯大学孔子学院:武术教师2人,请登录报名系统参看具体要求;

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汉语教师3人,请登录报名系统参看具体要求。

同时,为鼓励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转入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队伍,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对汉语教师的需求,同时启动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转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在26周岁(含)以上,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阿拉伯语、德语、俄语、法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等非通用语专业的可适当放宽至学士学位。

3.志愿者任期须满2学年(含)以上,有2学年(含)以上国外中小学教学经历者优先。

4.志愿服务期间表现优秀,具备独立教学及相关能力,胜任汉语教师岗位。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志愿者履职考评表(复印件);

3.志愿者国内院校导师推荐信;

4.志愿者任教期间所在学校校长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推荐信;

5.国内院校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中2-5项材料报名时须扫描后上传,第2项可结束志愿者任期后提交。

四、孔子学院教师工作待遇

派出期间的有关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选拔程序

1、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学校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向国家汉办报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考核(笔试+面试),通过考核者须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行前培训(2-3个月)后取得派出资格。

4、取得国家汉办派出资格的人选将作为我校孔子学院2018-2019年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储备人选,根据孔子学院的教学需求,择机派出。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20日(周三)17:00

2、校内审核和审批:2018年6月21日

3、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国家汉办:2018年6月22日

4、国家汉办考核和时间暂定于7月14-15日,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通过汉办遴选考试后,不得放弃培训和派出资格,并须服从国家汉办和学校统一安排,赴所申报的孔子学院任职,否则将被永久取消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资格。

2、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孔子学院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黄学平

联系电话:88661393

电子邮件:huangxueping@hub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楼7楼716室

网 址:http://io.hubu.edu.cn

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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