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和《38365365.com打不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校人字〔2017〕19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全校2018年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过之日前已退休人员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
从机关调入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校内从其他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经校职改办审核同意,3年内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基础职称的限制,比照同资历人员,按破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部队转业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军队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地方后职称认定及晋升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46号)执行。
二、评审条件
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学科研条件同时执行《38365365.com打不开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校人字〔2017〕5号和校人字〔2018〕13号),达到校人字〔2018〕13号条件者优先。
申报实验、图书、中小学教师、卫生、出版、档案、会计、审计、工程、经济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省职改办下发的最新文件执行。
三、相关政策调整
(一)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的要求
对于我校具备评审权的系列,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不作为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我校不具备评审权的系列,按相应专业省级评委会要求执行。
(二)关于各系列水平能力测试的规定
高校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按照校人字〔2017〕5号文件执行。
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中级,中小学教师、图书资料中级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统一部署,各单位自主制定测试方案,报校职改办备案后组织实施。测试成绩报校职改办备案,校职改办发放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其他学校不具备评审权的系列,参加相应专业省级评委会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三)关于民主测评的规定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通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民主测评方可申报。民主测评由所在单位分党委(支部)负责组织,测评主要内容为申报人任现职期间的思想品德、师德师风、业务水平及工作表现等;程序为本人述职、现场提问、无记名投票,参加测评投票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超过投票人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同意方为通过。
入选国家、省级各类人才项目、按规定可直接认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民主测评。
(四)关于转评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高校教师系列申报双师型的,应先取得主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不能申报两个以上职称。
转评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出版、计算机软件等“以考代评”系列高级职称的,原则上应参加该专业国家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方可转评。
(五)关于各类特殊人才的申报评审
全职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3年内首次申报时可比照同资历、水平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取得本专业公认突出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高级职称。
对已选聘为“千人计划”、“长江学者计划”、“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等的人员可由评委会直接认定教授;“青年百人”、“楚天学子”可认定副教授。
在我校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审。
(六)关于部分实验技术人员的申报评审系列调整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在学校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职能部门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个人申请、校职改办认定,可选择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关于新进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认定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新进人员,需重新评审认定。
经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新进人员,可不受基础职称限制,直接参加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其在站期间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评审依据。
(八)关于“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任
“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后,参照高校教师等主系列评审条件要求,达到相应工作年限、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方可申请,经校评委会评审通过后方可聘任。
四、工作程序
(一)成立职评工作小组
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图书馆、汉口校区、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单位分别成立职评工作小组,并将组成名单报校职改办。其他系列由学校成立综合系列职评工作小组。
(二)个人申报
高校教师、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图书资料专技人员、中小学教师等向所在单位职评工作小组申报;学生思政教师向学生工作(部)处职评工作小组申报;非学科性学院的实验技术人员向教务处职评工作小组申报;其他系列专技人员向综合系列职评工作小组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见人事处网站)网上申报,并提交个人申报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38365365.com打不开申报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民主测评表》、任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能反映本人资历、水平和能力业绩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人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等成果数量,均不得超过评审条件文件规定数量。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2月31日,教学工作量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
(三)民主测评
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民主测评工作,填写《38365365.com打不开申报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民主测评表》。
(四)材料审核
各职评工作小组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五)资格审查及公示
1、各职评工作小组按照校职改办规定时间(见附件1),在学院网页或指定地点对所有个人申报材料公示3天,涉及保密的内容或材料,由学校保密办出具证明后可不公示。
依据相关系列申报条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38365365.com打不开职称申报材料公示审查备案表》、签署意见后报校职改办。
2、校职改办复核申报材料,经复核条件不合格者,则下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停止申报一次。
校职改办在校园网上公示拟提交评议人员的综合材料一览表。
(六)召开评审会议
学校按照《规定》组建年度学科(专业)组及评委会,并分别召开本年度破格申报人员评议会议、各学科(专业)评议组评议会议及学校各评委会评审会议。校职改办公示以上各类评议、评审结果。
(七)结果备案与申报
对于具备评审权的职称系列,校职改办将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分别书面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改办)、省教育厅备案。
对于不具备评审权的职称系列,校职改办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职改办各评委会。
五、破格申报评审教授
(一)申报对象
专任教师任现职期间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取得了重要成果,超过学校评审文件所规定的教学科研条件且达到其他申报条件,因任现职年限不够,可破格申报评审教授。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在专业领域内影响显著者,其他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其他系列、级别任职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推荐。职评工作小组审查、公示申报材料,组织民主测评,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职评工作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并以书面形式报校职改办。
3.校教授委员会评议。校职改办复核材料并公示后,组织校教授委员会召开专项评议会议,程序为个人陈述、现场答辩、评委评议投票,超过半数以上评委同意方为通过。
4.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省职改办和学校关于职评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测评、审核、评审等环节的组织工作,以保证职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有关工作纪律开展本年度职评工作,切实履责。
(三)学校坚持“五公开一监督”的政策,即评审政策公开、评审岗位公开、评审办法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学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职称评审工作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四)评审费标准按湖北省有关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中级150元,初级80元,由各职评工作小组收齐造册后交财务处。
(五)申报人材料清单、装订要求及相关表格可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湖 北 大 学
2018年6月14日